石军(2023.7-至今)教授,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,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,天津农学院优秀教师。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2年来,他一直承担低年级本科生基础课教学任务,教学中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,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。近十年来主持、参加教改项目10项,主编教材11部,发表教改论文12篇。教学研究成果获2018年天津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(第一完成人)、199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(第二完成人)、主编的《普通化学》2011年获农业部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奖,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项,辅导学生参加天津市大学生化学竞赛获一等奖2人次、二等奖8人次、三等奖32人次。先后承担、参加科研项目15项,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,其中SCI收录18篇(第一作者15篇),出版专著3部,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3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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丛方地(2017.7-2023.6)教授,从事高校教育和科研工作16年,开设生物化学,生化制药,酶制剂、有机波普分析,生物化学实验5门课程。科研领域为生物化学,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催化。
周学永(2014.12-2017.6)教授,中国微生物学会会员,中国作物学会藜麦分会会员,主要从事土壤微生物学、土壤生物化学及天然产物化学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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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职责:
1.负责实验中心全面工作,重点抓实验教学和设备管理。
2.负责各种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和实验室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草拟、修改。
3.负责实验中心全体人员的政治、思想、业务考核工作,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。负责组织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4.负责制定实验中心的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总结期末、年度工作情况。
5.协助学校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,并监督实施和最后组织验收工作。
6.负责学校实践课、实习课及技能考核的教学检查工作。
7.负责学校教学仪器、设备、常规实验用品及实验教学辅助用品的采购、保管和领用工作。
8.负责及时传达学校的有关文件,并组织学习工作。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